聲明人:劉麗娜
自1999年7月20日以後,在邪惡壓力下所寫的不去北京上訪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所說所寫的全部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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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日期:2001.4.6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7/9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