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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朱雲

    我因進京上訪,於2000年6月30日被非法拘留,8月1日被教養,在不許睡覺、栽贓陷害、欺騙、高壓等手段下,我被迫寫了“決裂書、悔過書”等共五份,後來我已經多次口頭聲明我寫的“材料”作廢。但這些材料並沒有毀掉,現特此書面聲明,以上五份材料作廢。後來我一直堅定修煉,本應在2001年12月29日期滿釋放,但教養院以“不接受洗腦”為由,延期關押,2002年5月19日才得以釋放,但我並未獲得人身自由,我原單位聲稱給我一個人辦“學習班”,繼續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三天後又轉到另外一處所謂“法制教育學習班”,據知情人透露,再次判我教養的材料已經湊齊,正在匯報審批。在這種壓力面前,我做了大法弟子不能做的事:一次是問我還煉不煉,我說“不煉了”;另一次是給公司領導寫的信中,其中有一條是“保證不與法輪功人員接觸,不參與其活動”。以上都是我違心寫的,全部作廢。特此聲明。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定修煉。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5/33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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