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肖振同

    我曾三次進京為法輪功上訪,後被非法刑事拘留三次。2001年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由於我聽信了已接受洗腦的人的話,以及邪惡製作的騙人的光盤資料等等,加上長達半年之久在看守所的非法關押,使我精神不堪承受,再加上心存執著,正念不足,於是在邪惡的逼迫利誘下,寫了所謂的“保證書”、“悔過書”,做了一個大法粒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時至今日,我徹底清醒了。

    現在我鄭重聲明:被非法勞教期間,我在不理智狀態下寫的所謂“三書”全部作廢。並用我今後的正念正行挽回以往我對大法的不嚴肅、對師尊的不敬,洗刷自己的污點,重新歸正自己的修煉之路。用一個真正大法弟子的所為,匯入洪大的千古不遇的正法之勢中去,盡力講清真相,讓世上更多的受騙人明白真相。學法修煉是人生的最大幸運,修煉人無罪,法輪大法是正法,李老師用盡苦心,慈悲度人出苦海。師恩浩蕩明我心,大法重新照我路。今後我要聽師父的話,以法為師,做一名完全符合“真、善、忍”的真修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6/33856.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