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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肖振同 我曾三次進京為法輪功上訪,後被非法刑事拘留三次。2001年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由於我聽信了已接受洗腦的人的話,以及邪惡製作的騙人的光盤資料等等,加上長達半年之久在看守所的非法關押,使我精神不堪承受,再加上心存執著,正念不足,於是在邪惡的逼迫利誘下,寫了所謂的“保證書”、“悔過書”,做了一個大法粒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時至今日,我徹底清醒了。 現在我鄭重聲明:被非法勞教期間,我在不理智狀態下寫的所謂“三書”全部作廢。並用我今後的正念正行挽回以往我對大法的不嚴肅、對師尊的不敬,洗刷自己的污點,重新歸正自己的修煉之路。用一個真正大法弟子的所為,匯入洪大的千古不遇的正法之勢中去,盡力講清真相,讓世上更多的受騙人明白真相。學法修煉是人生的最大幸運,修煉人無罪,法輪大法是正法,李老師用盡苦心,慈悲度人出苦海。師恩浩蕩明我心,大法重新照我路。今後我要聽師父的話,以法為師,做一名完全符合“真、善、忍”的真修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6/338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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