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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桂春 我在2001年12月29日晚,因發真相資料被抓,在派出所我堅定地、義正詞嚴地洪揚大法,講清真相。最後邪惡沒辦法,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讓我家人寫了所謂的“保證”,回家後我才知道。我認為這對不起偉大的師尊。我嚴正聲明:我家人所說所寫的我一概不承認,一律作廢。同時我要做好當前的三件大事:多看書、學好法、講清真相,救度眾生、堅定發正念除惡。以實際行動報答偉大師尊的慈悲苦度。另外,因戶口本名字曹桂香,以前無論我本人或家人用曹桂香名字所寫所簽的字,我也聲明一律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5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7/338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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