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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楊春華

    本人因洪法被邪惡迫害,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就在被釋放的當天中午(2002年四月十二日)又被惡警騙說“到派出所領取被扣押物品”而將我強行押到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後來我在看守所裡絕食抗議迫害,處於昏迷之中,家�堜f夫與婆母共同簽字作保將我辦“拘保候審”,婆母說保證“看住我”。2002年五月八日我被帶回家,回家一個月後惡人看我恢復健康能走出散步,又上我家強行將我帶走一個下午,這一個下午我又被迫害得不省人事,晚上又送回來,第二天上午又上我家要強行帶我去勞動教養2年,惡警看我一直處於昏迷狀態,未敢帶走。之後第二天說讓我寫“保證”,我拒絕了。後來婆母寫了份申請說是辦監外執行。

    現在我嚴正聲明:妹夫與婆母所簽的字,“保證”等作廢。我堅修大法堅如磐石,金剛不動。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直至圓滿隨師還。我就在常人社會中堂堂正正地修煉,教養所絕不是我們這些修煉真善忍的高尚的人呆的地方,而應是違法的惡警所應呆之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8/33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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