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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珍 我在2002年6月29日,被邪惡的派出所誘騙到市洗腦班,在邪惡的高壓下,寫了“保證書”,做了作為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也不能做的事。我很痛悔,我現在鄭重聲明:在洗腦班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今後,我要每天學習大法,發正念,向眾生講清真相,精進不止,真正做好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應做的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8/339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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