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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樊臘意、張漢榮 由於自己學法不深,2000年在派出所我兒子代寫的“保證”的條子上簽過名,這是我神志不清時所寫。我慎重宣佈:我在居委會、派出所、洗腦班等處或其他地方所說、所做、所寫的一切言行中,只要是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統統作廢。我要真正從人中走出來,跟上師父正法的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31/340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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