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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冠群

    2001年1月1日我去北京證實大法,被天安門的惡警抓到後,被非法關押區公安分局20天。關押到北京調遣處20天後,又被非法判處勞教一年零六個月。由於學法不深,沒有時刻保持正念,又有怕心和求安逸之心等好多的執著心沒去,在邪惡的迫害下,在北京調遣處寫了“保證”,在勞教所的高壓迫害下,寫了“認罪認錯書,保證書,決裂書”之類的東西,做了一個大法弟子決不該做的事,在自己的修煉路上留下了污點。如今我清醒地認識到自己以前的行為是錯誤的,特此嚴正聲明,自己在邪惡高壓迫害下,所說所寫的“保證”全部作廢。今後在修煉中,堅修大法心不動,洗刷自己的污點,跟上正法進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救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1/34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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