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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惠真

    我在2001年11月左右,在正法路上不慎被邪惡非法抓走,在邪惡的高壓下違心地配合了邪惡,簽了字和按了手印,做了一名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現在我嚴正聲明:我在公安局和看守所裡在邪惡面前簽的名字和按的手印及照的像等,聲明統統作廢。包括家人(丈夫),還有別人替我寫的“悔過書和擔保”簽字,還有邪惡替我寫的“悔過書”(我簽的名),現在聲明一律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定地維護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6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1/34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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