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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榮軍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國邪惡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學員,這時公安派出所叫我寫“認識、保證”、簽字,先後三次。由於我學法不深,有嚴重的怕心,給自己抹了黑,出賣了師父,破壞了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因而特此寫嚴正聲明,我所寫一切“認識、保證”、簽字統統作廢。我吸取教訓,堅信大法,堅定正念,在正法修煉中精進,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341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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