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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志剛 大法洪傳,我有幸得法。99年7.20之後,先後兩次被邪惡關進看守所近200餘天,期間有做得不足之處,都在磕磕碰碰中走了過來。不該的是在2001年夏的洗腦班上,由於學法不深,被從勞教所回來的邪悟之人引誘上當,做出了修煉人極不應該做的事,我現已經完全醒悟,非常後悔,特此聲明:在此期間所說所寫的不利大法形象的一切全部作廢。以法為師,溶於法中,助師世間行。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341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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