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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宋海鵬

    我是大法小弟子,今年16歲。2001年9月惡警去我家時,配合了邪惡被抓至派出所。由於平時學法不深,在各種執著心的干擾下,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回家後由於執著心的障礙,認為自己沒寫甚麼“保證”,只是沒做好而已,致使寫好了聲明自己又給燒掉了。現在真正悟到:嚴正聲明是師父給沒做好的弟子的又一次機會。在此我嚴正聲明:在派出所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為與言論全部作廢!我要在今後的修煉中嚴格要求自己,洗淨污點,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4/34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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