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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俊芳 2001年6月,鄉派出所強行讓我說不利於大法的話,由於怕心和親情的指使,我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深感後悔。後來進京正法,被縣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出來後,在家庭的壓力下,親情的帶動下,說了、寫了“保證”。在此鄭重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去掉怕心和對親情的執著,助師世間行,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4/342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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