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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杏梅 2001年4月,我被政府非法關押。因為自己有怕心,無形中配合了邪惡,念了誹謗大法的東西,錄了音、簽了字,過後自己非常後悔,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特此聲明以前所說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今後我要重新走入正法行列,努力學法、修心,去掉執著,堅定修煉,緊跟師父,助師正法,穩健的走好最後的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4/342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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