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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世珍 我因堅持修煉大法而被邪惡抓進看守所並被非法判了三年勞教。由於兒子在市裡勞教所托了人情,所以勞教所不收,讓放回所外教養。回當地後,地方邪惡勢力十個月不給我開工資。我找它們要錢維持生活,它們也不給。最後它們逼我寫了“五保書”,才給70%工資。我違背了大法弟子的要求,故此聲明:這一切都作廢。我一定要多學大法,緊隨師,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補上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 7月 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6/343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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