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世珍

    我因堅持修煉大法而被邪惡抓進看守所並被非法判了三年勞教。由於兒子在市裡勞教所托了人情,所以勞教所不收,讓放回所外教養。回當地後,地方邪惡勢力十個月不給我開工資。我找它們要錢維持生活,它們也不給。最後它們逼我寫了“五保書”,才給70%工資。我違背了大法弟子的要求,故此聲明:這一切都作廢。我一定要多學大法,緊隨師,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補上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 7月 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6/34364.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