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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豆中蘭 我1997年有緣喜得法輪大法。在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高壓下,由於學法不深,曾兩次被邪惡迫害,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被迫寫了“悔過書”,按了手印。特此聲明:以前所說所寫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全部作廢。今後堅修大法心不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9/345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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