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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有勝 我自1995年10月得法,6年來,通過學法修煉,我的身心受益很大,師父不但給了我第二次生命,還把我多病的身體淨化到無病狀態,使我走上了返本歸真的道路。 2002年4月17日晚10點多鐘,鎮委和派出所出動30餘人爬入我家非法把我抓捕,並砸壞了家�堛漯讞M打壞了我兒子的眼睛。在派出所裡它們5個人強行把我鎖在鐵椅子上,雙手帶手銬,第二天送市洗腦班。在洗腦班裡由於自己有求安逸之心,接受了它們的邪悟,還去影響別人,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能做的事。現在想起來真是後悔,對不起恩師的慈悲苦度,忘記了自己千萬年的等待,現在我嚴正聲明:在洗腦班和鎮委所說、所寫的違背大法的一切作廢! 1、所寫的所謂的“決裂書、悔過書、揭批書”作廢! 2、所說的對大法不敬的話作廢! 今後我要努力學法,靜心發正念,清除邪惡,講清真相,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10/345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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