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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鳳英 我2001年10月9日被送進戒毒所。由於自己學法認識不深,以為不是發自內心寫的,表面“保證”不算甚麼。半個多月回來以後,我幡然醒悟。今天我鄭重聲明,我寫的、說的“保證”全部作廢。我要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6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13/347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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