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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繼花 2001年10月份的一天,我正在家�堙A有人敲門說去XX地方,領導要談話,逼我快上車,可到了那地方,二話沒說就送勞教所,當時我穿著單衣服就強行把我帶了去,到了那�堙A不寫“決裂書”不准回家,就違心的寫了。 現在我嚴正聲明:在勞教所所寫、所做的都不是我真心的想法,統統作廢。我是大法弟子,修大法才是我真心的願望。從今以後,我要堅修到底,加倍彌補,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14/347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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