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懂真 後來公安局讓我談“認識”,我用人的一面違心地說了不該說的話。現特此聲明:過去我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我不承認一切邪惡的迫害!用實際行動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8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15/3485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