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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秦緒珍 2001年5月,我在散發真相資料時,不慎被抓,先送到拘留所,後送勞教所,被非法判勞教一年。由於自己不重視學法,對法認識不足,面對邪惡不能用正念對待,不能在法上認識法,使我走向邪悟,在邪惡的威逼、高壓下,在別人代寫的“悔過書”上簽字後,於2002年3月放出。通過學法,我明白了自己已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痛悔莫及,特此聲明我的“悔過書”作廢。堅定修煉,積極投入正法洪流中,奮力精進,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負面影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6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16/349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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