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日本大法學員謝慧
我於去年1月3日去北京信訪局上訪,被拘留,送回上海,接受審查。在拘留期間沒有能夠堅持正念,給大法帶來了損失。在此聲明,去年1月初在上海市南市分局內所作悔過材料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75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