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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汪珍榮 我於1999年10月進京護法,由於有怕心,在天安門遛了一圈,回來後被當地公安非法關押。在高壓迫害下,由於沒有認識到修煉的嚴肅性,沒有以法為師,在別人的勸說下,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給自己的修煉留下了污點。現在,我嚴正聲明:自1999年7.20以後,由於邪惡的高壓迫害,自己神志不清時所說、所寫的、包括所有擔保人所說所寫的一切“保證”以及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緊跟正法進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8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0/352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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