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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琴之 在邪惡誣陷大法的那年我去北京上訪時被迫害、被抓,從此一到敏感的日子邪惡就會到家�堥荂A又抓人又抄家。2001年大年初九晚被抓去關押了四十多天,在這期間不准家人送飯,甚至連大小便都在一間屋裡,他們利用手中的權力,騙了我們每個大法弟子的家屬5000元錢,還逼迫我們寫了甚麼所謂的“保證書”,揚言不寫不准回家。 我現在已經明白自己做錯了,我現在向《明慧網》發表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做、所寫、所說的一切違背大法的事和話聲明全部作廢!珍惜師父給弟子一次改過的機會,我會好好把握這次機會,走好修煉的每一步。謝謝師尊!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8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1/352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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