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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麗欣 我於97年得法,是大法重新給了我生命。在邪惡迫害我時,由於當時神智不清,動了常人的求安逸之心,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能做的事,在邪惡洗腦中寫了“保證”。經深入學法後,認識到了它的嚴重性,在此特發表嚴正聲明:我所寫的“保證”一律作廢。今後無論邪惡再怎麼邪惡,我都絕不配合,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堅修大法緊隨師”。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8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4/354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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