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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月秋 99年10月因興城市政法委書記找我談話,我只說了一句“用生命捍衛大法”就被關押在馬三家教養所被非法勞動教養三年。在邪惡環境的逼迫下,神智不清時我違心地寫下了保證書、揭批材料等。特此鄭重聲明:我所做、所說、所寫一切不利大法的東西作廢。在師尊洪大慈悲的感召下,我已清醒,決心加倍彌補,跟上師父正法進程,並融入正法洪流之中,不辜負師父慈悲等待。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0/97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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