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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宋江蓮

    我得法後受益很大,一些疾病全消失。在99年7.20以後,邪惡迫害法輪功,當時我老伴也是個修煉的人,他正在消業,甚麼也不知道,他單位領導、街道三天兩頭到我家來,還騙我女兒:說給你爸寫份報導,就說是煉功煉的,以後就不讓你下崗,要不就讓你爸上電視台,讓大家都看看,還要抄你們家。女兒說:那是我爸的事,我不會寫。他們就說,我們幫你寫,只要你家同意簽個名就行了。當時我女兒害怕,就簽了名,還交了一些大法書以及師父法像,我用人的觀念衡量,怕他們拿去,就燒掉了。一想起這事我就難受。我今後堅修大法,緊跟師父,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8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5/35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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