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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衛娟 我堂堂正正地走出勞教所,但邪惡“610辦公室”繼續迫害我,直接把我送進洗腦班長達6個月之久。由於不能在法上認識法,在高壓、欺詐、邪悟的欺騙下,做了作為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清醒過來時深深痛悔。我怎麼能幹出對大法、對至尊至敬的師父不敬、侮辱的事、我怎麼能配合邪惡的安排呢?這是我的恥辱!現嚴正聲明:在2002年強制洗腦班上,作為大法弟子所不該說、不該寫的一切及所簽的名字作廢。連同99年7.20以後修煉中所有不應該說、不應該寫的一併作廢。並盡力洗去這個污點,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大法與師父永遠是我最敬重的。重新振作起來的我,一定加倍努力助師正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8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8/356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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