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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強維秀 我因學法不深,在1999年7月20日時寫的“保證”,以及在勞教所的高壓迫害中寫的“遵守勞教所的所規、隊紀”的“保證”等有損於大法形象的言行,聲明作廢。堅定實修,我將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真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努力挽回和彌補自己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8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8/356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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