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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靈芝 我得法前,重病纏身。九八年有幸得大法,是師尊給了我第二次生命,難報師恩。我進京上訪被抓,因我學法不深,執著心重,在邪惡的迫害下,說出了地址、姓名、在“書面材料”上按了手印。現嚴正聲明:自修煉以來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我丈夫及親屬寫的“五書”我也全不承認。徹底剷除邪惡舊勢力的安排,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對大法堅修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9/357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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