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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凌仙 前幾天,公安局因為怕我進京正法,就威脅我說:“根據你以前所為,我們上報的材料,省、州已經批下來了,判你勞教一年零六個月,但根據你現在的表現和學校的反應意見可暫時不送,如果再有其它類似行為,馬上就送你去勞教。”並叫我在判決書的“送勞教人”後面簽字,我由於學法不深,心性有漏,被邪惡鑽了空子,受邪惡的控制簽了字。過後我醒悟過來,我所做的是最正的,是在助師救度眾生,是最偉大的事,我是主佛的弟子,只聽師父的,我有師父給予的破除邪惡的能力,不懼怕邪惡,邪惡不配來迫害我,我不承認邪惡對我的迫害,全盤否定邪惡迫害我的一切安排,所以特此嚴正聲明,我的簽字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30/358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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