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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維春 我叫馬維春,在2000年12月24日發真相傳單被綁架,於2001年1月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吉林省九台市飲馬河勞教所。在邪惡的迫害下、在壓力面前,我違心的寫了“三書”等,給大法帶來了損失,給自己修煉留下了污點。現特此聲明:寫的“三書”及其它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堅定修煉,肩負起偉大的正法使命和救度眾生的責任,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8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359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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