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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潘文光

    由於學法不深,根本上對邪惡迫害認識不足,在法理上沒有真正清醒的認識,被迫之下,在拘留所裡所做的筆錄簽字、公安派出所和廠領導叫我寫的“認識、保證”、及“檢查”、簽字等,給法輪大法造成了不良影響,並且給我的修煉留下污點。現本人嚴正聲明:以前向邪惡勢力妥協所做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法輪大法是千載難逢、萬古難遇的宇宙大法,我千萬年等待、尋找的就是這個法。從今往後,我將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重新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9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4/36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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