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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董樹因 2000年底,我因去車站送同修外出正法而被邪惡抓捕,邪惡在我身上施用各種手段迫害,非法判三年勞教監外執行,並罰款近萬元,由於學法不深,修煉不紮實,不少執著心放不下,而在邪惡逼迫下寫了“保證書”、“悔過書”,做了修煉人絕對不該做的事,說了不該說的話,給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和極壞的影響。 通過學習師父在正法時期的多篇經文和文章,我認識到自己所犯錯誤的嚴重性,深感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現在我嚴正聲明在派出所裡所說、所寫全部作廢!在今後的寶貴時間�堙A加倍努力學好法,精進實修,遵照師父慈悲教導,走好每一步。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8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4/3605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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