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陶國瓊 我因自己身體不好,患有多種疾病,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身體上的疾病全部消失。 我得到了大法以後,認定了這部大法是寶中之寶,是修煉者的精進指南,為真正的修煉者往高層次上修煉指明了一條光明大道。他對人類社會的進步,對社會的精神文明建設,對社會的穩定,對治安狀況的好轉,都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所以我就認認真真地實修,把心性提高再提高,逐漸地把不好的思想去掉,儘快達到與宇宙真善忍特性同化。 但想不到的是,單位1999年9月把我的工作調到離家來回要12元車費的邊遠學校去,把我的家庭分散,造成了經濟上的困難,孩子心靈受到傷害。更想不通的是後來還被非法判勞教。我因自己學法不深,向邪惡妥協了。2002年7月27日回家後,黨員開除、年度考核定為不及格,不調工資,本人每月應得工資900多元到1000多元的人民幣,只給387.5元。別人能夠享受得到的自己卻不能得到。 通過日日夜夜的反思,反反覆覆的思考,我徹底醒悟了,我不能向邪惡妥協。現在嚴正聲明; 1、重新回到正法中來,堅定地修下去,為自己的生命負責。 2、在勞教所和回來後,所說、所寫、所做、以及原來的錄音、錄像,只要是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廢。 我要在講清真像中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8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7/36186.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