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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海蓮 在1999年舖天蓋地的邪惡迫害大法時,我去省委上訪,7月22日我被拉到體育館,又拉到派出所。由於怕心及學法不深,在派出所被迫寫下“保證”。回想當時不應該配合邪惡,事後後悔莫及。現聲明所寫“保證”作廢。可是,我從心�堣ㄞ鄔騉韝j法,從那時至今一直堅持修煉。今後一定按師父的講法去實修,在正法時期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學好法,證實法,講清真相,助師世間行,去挽救眾生。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8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7/361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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