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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小雪 我97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2001年春節前被當地公安從家�堭j行帶入看守所非法拘留20天,之後又轉入第二看守所強制學習。在公安及家人的壓力下,沒有按照煉功人的標準要求自己,配合了邪惡的要求,違心地在“保證書”上簽了字。為此,自己深感痛悔,在此嚴正聲明:自己在壓力下所說、所寫的違背大法的一律作廢。重新回到正法中來,堅定修煉,做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8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10/363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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