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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靈英

    1999年的一次法會,我有幸得到了法輪大法,當時只覺得太好了,那天晚上,我一口氣把書看完。99年國慶節,我們幾個一塊去北京,在北京由於當時悟偏了,我們在天安門轉了一圈就回來了。後來在拘留所、派出所配合了邪惡。後來在不斷的學法中,我醒悟了,我知道自己做錯了。

    我現在鄭重聲明,我所有在拘留所、派出所配合邪惡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廢。今後,我要勇猛精進,講清真相,救度世人,真正的做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9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12/36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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