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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卜憲雲 我在散發真像資料時,被邪惡所抓,入獄後邪惡對我進行軟硬兼施,24小時不停的審訊,不准休息,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也不准大小便,用車輪戰術對我進行精神摧殘,並且每隔兩至三天審訊一次。在這樣的強制高壓下,我失去了修煉環境,失去了親人,最後一個朋友偷偷的跟我說:你被抓後,家庭幾次被邪惡抄襲,並砸毀櫥櫃等物品,日夜監視住宅,還把你家屬和兒女強行帶到派出所進行逼供等種種刁難和威脅,家屬嚇的心臟病復發,女兒嚇的精神失常。還說我兒子要把房子和車都賣掉,用錢把我扒出去。就這樣我度日如年,生不如死。由於我學法不深,加之怕心和放不下常人的名利情,終於違心的含著淚水向邪惡寫了所謂的“悔過書”和“取保申請”。寫過之後,我放聲痛哭,痛不慾生,一連幾天都沒吃一口飯,看著甚麼都想哭。 回來後,我消沉,自悔,自悲,絕望,整天沒精打采。就在這絕望之際,還是一位同修用法理對我進行開導,師父的高深法理點醒了我,使我認識到在修煉的路上給自己留下了污點,同時也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同修,更對不起我自己。今後我要脫胎換骨,加倍努力,“堅修大法緊隨師”,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在此我向師父,向同修,向宇宙,向世人嚴正聲明:在看守所寫的所謂“悔過書”“取保申請”和所有不符合修煉人標準的所謂“審訓記錄”等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8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13/364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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