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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桂華 我因發真相資料於6月25日被縣惡警抓走,在非法被關的31天裡,我沒有得到一天的安寧,而且寫了違心的東西。在親屬交了4000元押金後將我放了,出來以後,我認識到作為一個大法弟子是不應該向邪惡低頭的,那是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要求的,現聲明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廢!在今後的修煉中嚴格要求自己,加倍彌補,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8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13/364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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