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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永明 8月26日社區書記把我騙到社區後,派出所民警和街道辦事處十幾個人把我抬進警車拉到“培訓大隊”院內。幾天的迫害中,由於自己還有許多常人心還沒有去,向邪惡妥協了,在它們寫好的“保證書”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這件事情對不起師父,是我在修煉路上留下了污點,是修煉人最可恥的一件事。以後我要在正法中彌補,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9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14/365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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