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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鄭樂林 我是小學生。1999年學校根據上級指示,強行要求全校師生在反對“法輪大法”的簽名冊上簽名,我當時因年齡小(剛上一年級),不明白真相,在老師的帶領下,稀裡糊塗地簽上了自己的名字。隨著對大法的瞭解,我現在知道了電視上那些“自焚、殺人”等誣蔑大法的宣傳完全是栽贓陷害。法輪大法是教人向善、有利於人們身心健康的高德大法,現已遍佈全世界50多個國家和地區,而且弘傳越來越廣。我為自己簽了名而深深痛悔。在此,我嚴正聲明:自己以前的簽名,不是出自於我本人的意願,全部作廢!同時,也勸告與我同樣因不明真相而簽名的同學們,趕緊醒悟,聲明自己的簽名作廢,為了我們生命的永遠。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9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15/365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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