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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谷源清 我1996年有幸得法,1999年7月20日開始走出去護法。幾次非法被抓,後又被騙進教養院。由於學法不深,正念不強,被所謂的洗腦,說了、寫了、做了作為大法弟子不該說、不該寫、不該做的有損於大法的事情,我對不起師父,內心痛悔不已,在此我嚴正聲明: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宣佈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定地維護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6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15/365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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