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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寶有 我進京上訪,就想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法輪大法好!還師父清白!”卻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裡,惡警用重體力勞動強迫給我洗腦,我沒屈服。一天,惡警們手持電棍、警棒,後面還跟著犯人充當打手,到我們監室叫囂,“誰還煉法輪功站起來”,於是我們四、五個人就站起來了,惡警們上來,把我們的手銬起來,用電棍挨個電。記得電我時,是四只電棍同時電,電我的兩腳心、兩大腿檔、後背。惡警們還給我們兩人兩人銬起來,很難受,並間斷用電棍電,強迫接受洗腦,又叫犯人折磨我,打我的耳光,用煙頭燒我的腳趾。從中午12點多鐘折磨到晚上10點多鐘,又單獨提審我,叫我接受洗腦,我沒答應,勞累一整天的惡警們這時也急了眼,說“用電棍再電!”這時,由於自己的正念不強,執著心、怕心太重,使邪惡鑽了空子,使自己嚴重邪悟。我對不起慈悲救度的師父,對不起造就宇宙眾生的大法真善忍。回家後,日日夜夜在心�埵V慈悲的師父懺悔,反思自己的過錯。由於學法不深,不能用法來衡量,完全用變異了的人的那一面去對待了。在深入的學法中,又重新認識到,我不能沉淪在這個骯髒的人世間,我要返本歸真,要為眾生負責,圓融大法。 我嚴正聲明,在高壓迫害下,由於自己神志不清,在勞教所裡所寫、所做、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正念清除邪惡,直至法正人間。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8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18/367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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