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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漢芬 我96年得法,在99年7.20剛開始的時候,不知怎麼做正法之事,有一天派出所騙我去一趟,去了就讓按手印,我問他們,他們也說我們也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我就按了。後來回家,我丈夫說不對勁,做錯了,第二天去要他們沒給。現在覺得做的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痛恨自己法學的不深,讓另外空間的魔鑽了空子。 2002年7月14日政府來了幾個人,拿著他們已寫好的所謂“五書”讓我簽個名,如果拒簽,就送去洗腦班。我說願往哪送就往哪送,我堅決不簽,我就向他們講真相,證實大法好,同時揭露邪惡,讓他們趕快醒悟。他們說沒辦法,你不簽,我們就陪你去洗腦班,我還是堅決不簽,他們一看我不簽就逼著孩子代簽了。這是平時我沒有做好家�媄銂漪x法工作所致,我痛悔萬分。 現在我嚴正聲明: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及孩子代簽的名一律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9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2/369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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