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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賀慶田 2001年6月初我被當地派出所綁架後送入市拘留所,第二天把我送進省勞教所。幾天後食水不進,出現嘔吐症狀,經省市幾家大醫院診斷為肺癌晚期,管教害怕承擔責任忙通知我家人來接我,在回家的當天,管教就讓我寫“保證”等,我不寫,管教就讓犯人代我寫一個“保證” 強迫我簽字,因我正念不強,常人之心和後天觀念出來了,就順從了邪惡簽了字,按了手印,回家後通過學法,認識到自己簽字、按手印是錯的,現在我嚴正聲明在勞教所簽的字和按的手印以及我的家人代寫的“保證”一律作廢。今後要把學法、講清真相、發正念三件事做好、更深入,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7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2/369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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