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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麗英 我是98年7月15日得法的,99年“7.20”後,組織上讓我寫所謂的“認識”和“檢查”,由於當時學法不深,悟性差,就寫了。“自焚事件”後又讓寫“保證書”,我又違心地寫了。現在回想起來真是後悔莫及,無地自容。在大法遭到邪惡迫害的關鍵時刻,不是挺身而出抵制邪惡,而是妥協、讓步,和真善忍法理的要求相差太遠了。現在我深深知道自己錯了,我根本就不應該配合邪惡。在此我鄭重聲明:我寫過的“認識、檢查、保證”之類的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加倍努力做好正法時期的三件事,勇猛精進,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9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2/369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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