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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霞 1999年7月20日,在江氏高壓下,違心地寫了“悔過書”,給大法和師父抹了黑,我一直在深深的懺悔。現在我鄭重聲明:以前寫的“悔過書”全部作廢。還大法清白,我決心堅修法輪大法到底,抓緊彌補,充分發揮一個大法弟子的作用,無愧於師父對我的慈悲救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6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2/369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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