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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凌雲

    以前我對大法做過的一切不好的行為全部作廢。99年7.20後,我進京上訪,後被非法送當地洗腦班強行洗腦,並被強迫收聽、收看洗腦錄音錄像、不讓睡覺、罰站,而且讓叛徒向我灌輸歪理等等,邪惡還給我的家人及親朋好友施加壓力,強行從家中搶走現金數千元。在這一系列的高壓迫害下,我被迫妥協,並且干了助紂為虐的事。每次做了對大法不好的事後,我都痛苦得淚流滿面。今天我要聲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其中包括:簽字、“悔過書”、“揭批書”、收集學員大法書籍、電視錄像、“幫教人員”與其談話內容,以及在其它場所說過的違背真善忍的話和行為全部作廢。

    在這裡,我要感謝慈悲的師父再一次給我修煉的機會,同時我也要向全世界人民說一聲“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加倍彌補,洗刷污點,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8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6/37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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