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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桂蘭、李玉榮、劉喜男、劉鵬 因我們四人一起發真相材料和張貼標語,被一個惡人跟蹤,舉報到當地派出所。當時,惡警把一個新學員帶到派出所毒打,因其承受不了,把我們三人供出,而後,派出所先後把我們也騙到派出所,說瞭解一下情況就回來,結果罰款是目的,每人罰款一千多元,二個新學員寫完“保證”,讓我們簽字,當時沒細看就簽了,現在很後悔,所以我們四人集體聲明:簽字作廢。洗刷污點,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4 名 聲明日期:2002年9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7/371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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